中國證監會就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—定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
來源:越秀私募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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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6-01-31 14:50:16
為落實《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》,加強行業透明度建設,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,中國證監會對《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—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》《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—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》《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號—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》進行了整合修訂,并更名為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—定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》(以下簡稱《準則》)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《準則》共3章36條,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一是對年度報告、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項進行整合。二是根據年度報告、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不同功能定位,提出針對性、個性化披露要求。三是根據上位法規要求及行業實踐,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經驗,簡化、調整部分信息披露要求。四是授權基金業協會根據《準則》及信息披露活動制訂可拓展商業報告語言(XBRL)模板。
歡迎社會各界對《準則》提出寶貴意見,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,進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關程序后發布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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